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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  閒暇無事時我也喜歡看水果報打發時間
雖然  我真的反對暴力
但是  士可忍而孰不可忍  
狗仔若要當隻惡犬就不能怪人動手動腳了啊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724/69/13uul.html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724/8/13ur3.html 

李亞鵬:「作為一個人,我沒有能力制定一個法律,作為一個人,我沒有能力影響大家要同情明星,但是作為一個父親,我不想放棄我保護女兒的權利。」

老實說  我沒看過李亞鵬的作品
王菲的唱片一張也沒有
可是   媒體常常過份到連我這個觀眾都看不下去了

是個人都不應該使用暴力
但是  有的人連人格都沒有了  又怎麼去要求別人呢
也就是說  旁人或許有資格批評李亞鵬
唯獨就媒體不行  尤其是肇事的媒體

動物界太多動物都會為了保護下一代而變得兇殘
人也不過是動物的一種啊
而且  你明知道那孩子是個面容有缺陷的孩子
你一直拿鏡頭拍他特寫又是怎樣啊!!!
兒福法應該明列條文禁止這種惡行才對!!

或論  那是因為他是藝人的孩子才有人特地要去拍吧
小布說  他是藝人的孩子也仍然只是個"孩子"
他爸媽當藝人他又沒當藝人
照這種論調  殺人犯的小孩也該死就對了  是這樣嗎?

呼  好像太激動了  冷靜冷靜
反正我覺得那些媒體很過份就對了啦  
怒~~~~~

by the way
這又讓我想起  在校園中  遇到不適任老師時
為什麼有的家長會委曲求全  一再忍讓
就是因為他們光想到   媒體會追著孩子跑  干擾他們的心思  甚至危害他們的安全
就只好忍耐
即使  大家都知道  事情如果沒鬧上媒體  案子往往就會被學校吃下來
然後  被官方粉飾太平
唉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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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nguin4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